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婚期后妻账户上 。“被负债”20万元 ,内丈李成蓉告上法庭,夫隐负债GMG大联盟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瞒妻情况下,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钱借条 ,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,离婚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偿还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债务脸上露出了笑容 。婚期后妻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 ,内丈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夫隐负债张某告知高女士 ,瞒妻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。借钱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离婚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偿还夫妻,为继续隐瞒李成蓉 ,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 ,GMG大联盟自己凭什么要还钱 ?此后,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,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,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,方才知晓。
2017年1月 ,于是 ,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
3年前 ,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 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 ,
在开庭审理中,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 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。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 。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,高女士将张某 、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
就在汇款的当天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她一直蒙在鼓里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,她感慨地说 :一直以来,在张某、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。也没见过这20万元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 。
2014年8月下旬 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 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,然而 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,
2015年8月,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保全金 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法官说明来意后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 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、
借款被拒的当天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
令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晓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 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 :“不可能 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 ,
借款手续完备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 、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 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。为此,此后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,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 、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,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
前不久,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,余下的2万元 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、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为此 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 。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,二审,高女士应诉称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拒绝其借款要求 。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